医保办事指南

黄石市中心医院 2012/11/16

参保人员住院结算流程
1、参保患者持入院通知书及医保证到结算中心办理入院(正常工作时间),非正常工作时间在门诊挂号收费窗口办理入院。
2、在办理入院窗口审核入院证上的病情及患者的医保证件,如有意外伤害则告知参保患者或家属填写《意外伤害调查表》。
3、审核通过的可用医保病人办理入院,否则先用自费病人办理入院。
4、未带医保证件三日之内出示医保证件的可享受医保政策,三日之后出示的,从出示之日起方能享受医保政策。
5、参保患者到结算窗口办理出院,需出示本次住院的出院小结、门诊检查资料、意外伤害调查表、特殊病种申请单或大额申请单等(因病种或医疗费用情况而定)。
入院流程

 

出院流程



参保患者院外转诊流程
1、转诊转院执行首诊负责制,医保患者确因本院设备、技术原因需转上级医院就医者,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,未经批准管床医师私自转诊的医疗费用,由转出医师承担,医保中心将不予报销;
2、门诊医保患者转诊先由经管医师在门诊病历上写明病史及转诊原因,患者凭门诊病历到院医保办领取《黄石市城镇职工(居民)基本医疗转外就医申报表》,由经管医生填写相关内容,科主任签字同意报院医疗部、院医保办审核,最后由参保病人或家属报市医保局核准方可转出;
3、住院医保病人转诊先由经治医师与医保办联系,告知患者病情与转诊原因,到医保办取《黄石市城镇职工(居民)基本医疗转外就医申报表》,按照规定填写相关内容,科主任签字同意报院医疗部、院医保办审核,最后由参保病人或家属报市医保局核准方可转出;
4、危重、急诊病人可先转,同时口头告知医保办备案,三日之内补办手续;超期者病人外出所发生医疗费用由科室承担;
5、本院职工外出就医按照市医保局定点上级医院就医,填写《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转外就医申报表》科主任签字同意,报院医疗部、分管院长同意,院医保办审核后方可外出就医;
6、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如需转诊作门诊检查,需办理转诊手续,检查费用由参保人员先垫付,可记入该参保人员本次住院医疗费用中。
院外转诊流程: